各有关单位:
昆明市环境保护联合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于 2022年9月1日组织专家对《磷石膏无害化处理后用于矿山废弃地生态修复回填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经专家组评估论证,该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准予立项。
请起草单位按照昆明市环境保护联合会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实施,严把标准质量关,注重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用性。同时欢迎相关专业的专家学者、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 广泛参与本标准的研究和编写工作,高质高效地完成标准编制任务。
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有单位或者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昆明市环境保护联合会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昆明市官渡区官南大道2288号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律服务园区2号楼
联系电话:杨伟光18810206265 谭文娇1388861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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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7日
昆明市环境保护联合会关于《磷石膏无害化处理后用于矿山废弃地生态修复回填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的公示9.7_20220907125800.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