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燃气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辽宁省燃气协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对《CNG加气子站管理规范》等两项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经辽宁省燃气协会团体标准技术委员会审查,提请辽宁省燃气协会核准,同意批准立项(立项项目清单见附件),特此公告。
附件:《CNG加气子站管理规范》等两项团体标准立项项目清单
辽宁省燃气协会
2022年9月15日
关于《CNG加气子站管理规范》等两项团体标准立项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