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由山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促进会提案立项并制定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规范》(T/ SDIPA 001-2024)团体标准,经促进会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组织专家审查、审核评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等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