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生态领域科技创新,构建高质量发展的生态标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 [2019] 1号)及《江苏省生态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苏生办发 [2022] 2号)等相关规定,经江苏省生态学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审议,决定批准《江苏省低洼滩地中山杉栽培技术规程》1项标准立项,具体见附件。
2024-017号-江苏省生态学会2024年团体标准立项公告(第四批).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