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浙江省人力资源服务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专家评审论证,批准浙江汉峘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申报的《产教融合型企业 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立项。
请浙江汉峘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抓紧成立标准起草工作组,落实编制计划,加强组织协调,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标准质量,按时完成标准制定起草任务。
浙江省人力资源服务协会
2023 年 3 月 24 日
浙江省人力资源服务协会关于批准《产教融合型企业 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