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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医药商业协会关于征集2024年深圳市医药商业协会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5
发表人:
深圳市医药商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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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加强会员单位的标准建设,增加药品流通行业标准的有效供给,促进产业技术进步,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提升协会服务质量,协会决定开展2024年度团体标准项目征集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应围绕会员所在领域的发展需求,重点申报企业急需的标准,填补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空白,满足市场对标准的需求。

标准选题应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无交叉、无重复。

二、申报要求

(一)团体标准项目应以提高产业竞争力,填补现有国家、行业标准空白或福建省地方标准空白,满足市场对标准的需求为主要方向。

(二)申报单位应具备与申报标准相关的技术基础和研究能力,标准要有广泛代表性,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申请,鼓励吸纳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检测及认证机构、政府部门等相关方代表参与,充分反应各方的共同需求。

(三)申报单位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必要性、可行性、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

(四)申报单位应具备与标准相关的工作基础,并愿意为标准研制提供相关资料、经费与人员支持。

三、申报程序

(一)拟提出团体标准立项的单位,需填写《深圳市医药商业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二)请将扫描件发送:szyysyxh@163.com;

(三)请将纸质版原件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一致药业大厦2号楼1楼协会秘书处;

(四)立项批准后,按《深圳市医药商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进行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最后批准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www.ttbz.org.cn)和本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五)本次立项征集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六)联系人:谢刘阳 电话:17727934811/0755-22301432


深圳市医药商业协会

2024年3月5日





附件:

深圳市医药商业协会团体标准制定(修订)立项申请书.docx

深圳市医药商业协会关于征集2024年度团体标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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