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医药商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深圳市医药商业协会发起起草的《深圳市专业处方药房经营服务规范》(附件1)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有关单位及行业专家积极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于2023年10月11日前将所提意见和建议分别填入《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附件2),并发送至协会联系人处。逾期未复函,将按无异议处理。
联系人:谢刘阳
电话:0755-22301432
邮箱:szyysyxh@163.com
附件1:《深圳市专业处方药房经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
附件2: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
深圳市医药商业协会
2023年9月11日
附件1:
《深圳市专业处方药房经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