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山东省标准化学会关于团体标准《四聚丙烯精制副产 C9~C10混合烯烃》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0
发表人:
山东省标准化学会
3次浏览


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标委联[2019] 1号)的规定和《山东省标准化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自愿申请、专家评审论证,确定团体标准《四聚丙烯精制副产 C9~C10混合烯烃》符合立项要求,准予立项(计划号:SDRS 2024-014)。特此公告。

请团体标准编制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严把标准质量关,确保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如对以上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至我会标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刘晗  陈娜

电话:17705318087

Email:sdsbzhxh@163.com

山东省标准化学会

2024年12月19日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17723153218
邮箱:76750231@qq.com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江厦星光汇商务楼
邮政编码:40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