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社区心理服务指南》团体标准经我会评审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规划明确提出,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必须强化问题导向,补齐社会心理服务等方面短板弱项,支持各类专业组织、机构在村(社区)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完善疏导机制,强化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服务。社区服务关系千家万户,强化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欢迎与该项标准有关的管理部门、教育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社工机构、相关社区服务企业等单位或个人加入标准的编制工作。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标准立项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至我会。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10-65035927
邮 箱:zyjnrzzx@swchina.org
附件:团体标准立项清单
关于《社区心理服务指南》立项通知.pdf
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
2023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