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预防医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学会对申报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净化效果分级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组织了立项评审会议,经专家评审,符合立项要求,现予以立项。
请标准起草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广泛听取意见,对标准质量严格把关,切实提高标准编制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标准的科学性、代表性和适用性,并按计划递交标准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及电话:曾嘉俊 020-86241831
电子邮箱:gdsyfyxh@163.com
广东省预防医学会
2022年3月27日
广东省预防医学会关于《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净化效果分级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