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推进民营企业清廉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及《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等有关规定,现公布编号为 T/JXSZSH1.1—2023《民营企业清廉建设管理体系 第1部分:基本要求》、T/JXSZSH 1.2—2023《民营企业清廉建设管理体系 第2部分:等级选用》、T/JXSZSH 1.3—2023《民营企业清廉建设管理体系 第3部分:导入指南》等3个团体标准,该标准由嘉兴市总商会于2023年3月30日联合平湖市总商会共同发布,2023年4月15日正式实施。
现予以公告。
嘉兴市总商会
2023年3月30日
关于发布《民营企业清廉建设管理体系 第1部分:基本要求》等3个团体标准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