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由沐斐同创(重庆)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朔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重庆市药品技术审评查验中心联合起草《电动鼻腔冲洗器》团体标准,为进一步提高团体标准质量,现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0月9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若对标准文本有修改意见,可将意见填入《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中(若无意见,也请予以勾选并反馈),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
联系人:陈露
邮 箱:772146395@qq.com
附件1: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docx
附件2:《电动鼻腔冲洗器》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3:《电动鼻腔冲洗器》编制说明.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