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经专家组审核,同意《电动鼻腔冲洗器》团体标准立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6月18日至6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方静 18580039930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学会
2024年6月18日
关于《电动鼻腔冲洗器》团体标准立项公示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