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金丝玉商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玉石价格评估规范》标准申报项目(见附件)符合团体标准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金丝玉商会本年度团体标准制定项目计划。
请各起草单位严格按照团体标准制定和管理的有关规定,抓紧组织实施,严把标准质量,确保标准编写规范性、科学性、实用性,按期完成标准制定计划任务。
联系人:吴煜 18599157586
邮箱: 253304731@qq.com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金丝玉商会团体标准立项目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金丝玉商会
二○二四年二月十八日
团体标准2024-立项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