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近日,杭食营养学会团体标准审查委员会对各单位提出的团体标准提案进行了立项审查。审查委员会充分讨论和分析了各项团体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风险性等,并整合修改了部分拟立项目的标准名称,决定立项制定“植物甾醇酯脂质体”等2项团体标准(详见附件)。
请各标准承担单位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规定抓紧组织项目实施,按照《杭州市食品营养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管理规范文件要求实施项目及材料报送,并于2025年8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提交学会秘书处,2025年10月底前完成标准起草和审定工作.附件中所列的组织实施单位和负责人是相应标准项目的第一责任单位和第一责任人,应自始至终地负责好整个标准制定过程。通常组织实施单位应为标准的第一起草单位,如确因其他单位对标准制定的学术(技术)贡献明显更大,需要调整第一起草单位的,应在向学会秘书处提交送审材料时附调整说明。如涉及到标准项目评审费类别变化,应同时补交评审费差额。
另外,2024年前立项的团体标准项目,应于项目对应批次截止时间前完成标准审定工作。因特殊原因难以按时完成标准审定的,组织实施单位应在原规定实施期内向学会秘书处提交延期报告,说明进展情况和延期理由。每次延期申请可延长6个月实施期,每个项目最多可申请2次。未能按期完成的项目将自动终止。
团体标准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学会秘书处负责。
学会秘书处联系人:张菁菁
电 话:13758161847
邮 箱:yny8848@163.com
杭州市食品营养学会
2025年7月1日
杭食营养发【2025】02号关于团体标准同意立项的通知_20250704095450.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