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福建省质量检验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协会团体标准技术委员会对《檀香紫檀、檀香木 、香枝木及沉香木制品初筛定性鉴定》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经审查,该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于9月18日批准立项。现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网站(http://www.ttbz.org.cn/)及协会网站予以公布。
同时欢迎与该标准有关的高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使用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或个人加入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
联系人:李贞森 13809506579
胡 燕 13860620375
邮 箱:272239096@qq.com
第065号 关于批准《檀香紫檀、檀香木 、香枝木及沉香木制品初筛定性鉴定》.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