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福建省质量检验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协会团体标准技术委员会对《奢侈品箱包鉴定通用规范》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经审查,该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于6月26日批准立项(见附件)。现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网站(http://www.ttbz.org.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6月27日-7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建议和要求,请与协会联系。
同时欢迎与该标准有关的高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使用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或个人加入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
联系人:李贞森 13809506579
胡 燕 13860620375
邮 箱:272239096@qq.com
关于《奢侈品箱包鉴定通用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