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东环协〔2022〕1号)的相关规定,东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于2022年8月26日组织专家对《东莞市重点排污单位污水井(雨水井)pH、电导率监控指南》、《东莞市零散工业废水产生单位水平衡监控指南》、《东莞市企业自行监测状况自检自查工作指南》等3项团体标准进行立项评审,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各起草单位按照团体标准工作要求及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加强基础数据研究,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附件:三项团体标准及起草单位名单
三项团体标准及起草单位名单
序号 | 标准名称 | 起草单位 |
1 | 《东莞市重点排污单位污水井(雨水井)pH、电导率监控指南》 | 东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东莞市佳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中浦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 | 《东莞市零散工业废水产生单位水平衡监控指南》 | 东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东莞市佳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中浦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 | 《东莞市企业自行监测状况自检自查工作指南》 | 东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东莞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广东德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华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东莞市大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广东四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清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东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2年9月19日
关于《东莞市重点排污单位污水井(雨水井)pH、电导率监控指南》等三项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