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办发[2015]13号)、国标委与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广东省标准化条例》等文件精神,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协会开展《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通用技术条件》、《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等级评价规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溯源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调研工作,经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协会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团体标准项目的科学性、经济性、实用性等方面进行立项审查,审查结论为同意立项,现予以公告。
请标准起草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该标准制定工作,严把标准质量关,广泛听取意见,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时完成标准制定任务。
欢迎与本标准内容有关的科研机构、相关企业、认证检测机构等加入本标准的编制工作,有意参与本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的请与协会标准评价工作委员联系。
联系人:刘先生,18617333232
邮 箱:1039450314@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