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会于5月5日印发了《关于征集2023年度生态环境领域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连环学会〔2023〕3号),截至目前,己征集到一批质量较高的标准项目。根据《连云港市环境科学学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连环学会〔2021〕6号)的规定,经过审查,现批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规范》团体标准立项。
欢迎与上述立项的团体标准有关的科研机构、企业、院校等单位或技术人员参加标准编制工作。
联 系 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13775599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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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环境科学学会
2023年6月28日
连环学会〔2023〕4号连云港市环境科学学会关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规范》立项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