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广东省医学会团体标准制定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会审议通过了由深圳市人民医院提出的《广东省高压氧医学专科建设与管理规范》团体标准的立项,现予以公告。
请起草单位加强组织协调,达成行业内广泛共识,严把质量关,确保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的编制工作。
关于《广东省高压氧医学专科建设与管理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