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商标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制定《江苏省高知名商标认定管理规范》和《江苏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规范》两项团体标准的决定,现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和《江苏省商标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江苏省高知名商标认定管理规范》和《江苏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规范》两项团体标准予以立项。
《江苏省高知名商标认定管理规范》和《江苏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规范》两项团体标准由江苏省商标协会牵头开展制订工作,有关工作机构负责具体起草工作。有关工作机构及负责人将按照团体标准制定要求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加强与有关方面联系,有序展开标准起草相关工作。
江苏省商标协会欢迎与立项标准有关的相关行业和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使用单位等参加标准的起草编制工作。有意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请与江苏省商标协会秘书处联系。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勇
电话:13770848858
江苏省商标协会
2022年2月28日
立项的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