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支机构、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根据《沈阳市消防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试行)》和《关于批准立项团体标准<灭火器维修企业从业务件评定规程>的公告》的要求,沈阳市消防行业服务协会已经完成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详见附件),为保证团体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拟向各有关单位及专家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反馈,请填写《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并于 2022年9月30日前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联系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玉红
电话024-62349119、15640077575
邮箱:2123420013@qq.com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鸭绿江东街80号11门
沈阳市消防行业服务协会
2022年9月22日
附件1:
灭火器维修企业从业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
《灭火器维修企业从业基本条件》团体标准编制说明.pdf
附件3:
灭火器维修企业从业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意见汇总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