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泥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 ,由内蒙古自治区水泥协会立项、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主持完成的团体标准《用于生产硅酸盐水泥熟料的电石渣》(标准编号T/NMSNXH001-2022)、《商品硅酸盐水泥熟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编号为T/NMSNXH002-2022),内蒙古金彩矿业有限公司主持完成的团体标准《核级天然石墨粉》(标准编号NMSNSX003-2022),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诚挚邀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对上述三项标准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标准征求意见期限为2022年09月07日起,至2022年10月06日止,请您在截止日期之前将您的意见反馈至内蒙古自治区水泥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任粉梅 电话:15849161084
邮箱:2362794556@qq.com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腾飞大厦D座
内蒙古自治区水泥协会
2022年09月07日
关于公开征集用于生产硅酸盐水泥熟料的电石渣等三项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pdf
附件1-《用于生产硅酸盐水泥熟料的电石渣》(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用于生产硅酸盐水泥熟料的电石渣》(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3-《商品硅酸盐水泥熟料有害物质限量》(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4- 《商品硅酸盐水泥熟料有害物质限量》(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5-《核级天然石墨粉》(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6-《核级天然石墨粉》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pdf
附加7-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