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以及《广东省汽车智能网联发展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经审核,《二手乘用车出口评价分级规范》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请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日本有限公司、广东好车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盛世开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时组建标准研制工作组,加强组织协调,抓紧落实标准研制任务,确保按时并高质量完成标准制定任务。
同时欢迎会员企业积极参与本标准的编制工作,积极提供相关产品数据、标准和产品样本,有意者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陈泽敏19120038149,邮箱:gaepa2023@163.com)
关于《二手乘用车出口评价分级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