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马鞍山市机动车辆检测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会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机动车检验机构服务规范》、《机动车检验机构服务评价规范》两项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经审查,两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予以立项。
请标准编写单位抓紧组织实施,把好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编制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确保按期完成编制任务。
马鞍山市机动车辆检测协会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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