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专家委员会及相关专家审议,拟立项项目为《石油天然气 在役井口采油(气)树检验》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立项项目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秘书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查证实。
联系人:吕元
联系电话:027-87812818
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
2024年3月12日
关于《石油天然气 在役井口采油(气)树检验》团体标准立项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