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艺术职业教育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全国校外艺术教师专业能力等级评价标准》团体标准已通过立项论证,同意立项。
请有关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福建省艺术职业教育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尽快组织起草并完成标准的制定工作。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91-87575660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世茂国际中心45层
福建省艺术职业教育学会
2021年11月01日
关于《全国校外艺术教师专业能力等级评价标准》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