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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艺术职业教育学会关于《全国校外艺术教师专业能力等级评价标准》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1
发表人:
福建省艺术职业教育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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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艺术职业教育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全国校外艺术教师专业能力等级评价标准》团体标准已通过立项论证,同意立项。

请有关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福建省艺术职业教育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尽快组织起草并完成标准的制定工作。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91-87575660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世茂国际中心45层

福建省艺术职业教育学会

2021年11月01日

关于《全国校外艺术教师专业能力等级评价标准》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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