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通俗文艺研究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研究会于2022年9月组织专家对以下13项团体标准进行立项评审,经标准立项专家论证会讨论通过,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自发布日至起有效期三年,到期复审;
本标准按由中国通俗文艺研究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健康体育发展中心、中国通俗文艺研究会标准化体系工作委员会、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传统文化教育专业委员会归口。
1.《中国民族民间舞综合艺术素质培训与测评规范》;T/CLRA 001—2021
2.《拉丁舞综合艺术素质培训与测评规范》;T/CLRA 002—2021
3.《现代舞综合艺术素质培训与测评规范》;T/CLRA 003—2021
4.《东方舞综合艺术素质培训与测评规范》;T/CLRA 004—2021
5.《国际标准舞专业管理人员资格认定规范》;T/CLRA 005—2021
6.《社会艺术机构品牌评价认定规范》;T/CLRA 006—2021
7.《语言表演综合艺术素质培训与测评规范》;T/CLRA 007—2021
8.《钢琴综合艺术素质培训与测评规范》;T/CLRA 008—2021
9.《声乐综合艺术素质培训与测评规范》;T/CLRA 009—2021
10.《书画综合艺术素质培训与测评规范》;T/CLRA 010—2021
11.《模特综合艺术素质培训与测评规范》;T/CLRA 011—2021
12.《艺术生辅助培训能力与管理服务规范评价标准》;
T/CLRA 012—2021
13.《潜能开发培训与测评规范》.T/CLRA 013—2021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严把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订的质量和水平,增强相关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同时,为使立项团体标准的制定更加科学合理,欢迎有关单位或个人加入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有意者请联系:
联系人: 苏莉
联系电话:010-87762369 17310343685


特此通知
中国通俗文艺研究会
2022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