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行业发展需要,经审核,同意《住宅小区党建与物业服务融合工作指引》、《既有建筑设施设备智能化建设指南》和《城中村物业服务规范》的团体标准立项。
该项目牵头单位和起草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尽快组织实施,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确保高质量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赵旭
电 话:0755-83269840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大厦东座603室
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关于《住宅小区党建与物业服务融合工作指引》等三项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