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电能替代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及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对《电动自行车换电设施验收规范》团体标准予以立项。如有单位或个人对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将意见反馈至山东省电能替代促进会秘书处邮箱。同时,欢迎与该团体标准相关的高校院所、科研机构、企业及个人积极参加标准制定工作。若有意参与,请与山东省电能替代促进会秘书处联系。
联 系 人:陶辉建
联系电话:0531-80123354,18615595068
邮箱地址:sdsdntdcjh@126.com
山东省电能替代促进会
2022年4月8日
山东省电能替代促进会通知(鲁电代〔2022〕11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