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专家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响应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团体标准组织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知要求,我会对已发布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鉴于《药品零售企业诚信经营评价规范》(T/GDCMA 006-2022)团体标准有部分内容不符合相关要求,经我会组织专家审核,特发布第本修改清单。重点对不符合《团体标准组织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相关要求的部分进行修改。建议该修改单于2024年12月10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广东省信用管理师协会
2024年12月10日
广东省信用管理师协会关于发布《药品零售企业诚信经营评价规范》等八项团体标准(修改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