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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煤炭行业协会关于《新型无机喷浆用添加剂安全使用标准》等5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6
发表人:
山东省煤炭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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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委、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及《山东省煤炭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经山东省煤炭行业协会团体标准专家委员会审核评估,《新型无机喷浆用添加剂安全使用标准》、《新型无机注浆加固用添加剂安全使用标准》、《罐笼无线充电设备》、《光电智能干选机》、《煤基费托含氧化合物》5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协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要求组建工作组,开展团体标准的起草工作,并于2021年11月20日前将工作组成员及工作计划报协会团体标准专家委员会备案,原则上要求各工作组2022年1月10日前,在完成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团体标准送审稿报专家委审查。请参与编制的单位和个人严把质量关,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标准起草工作。

相关事宜可与协会团体标准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联系,联系人:裴龙飞;联系电话:0531-85686009。

附件:团体标准立项汇总表                            


团体标准立项汇总表

序号

标准名称

制修订

主要起草单位

1

新型无机喷浆用添加剂安全使用标准

制定

肥城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2

新型无机注浆加固用添加剂安全使用标准

制定

肥城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3

罐笼无线充电设备

制定

山东泰安煤矿机械有限公司

4

光电智能干选机

制定

山东泰安煤矿机械有限公司

5

煤基费托含氧化合物

制定

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0日

鲁煤行协2021年1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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