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办发〔2017〕27号)、《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木建筑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25年1月20日,学会组织专家对由新疆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新疆大学、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新疆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参编的《隧道综合勘察及地质预报应用技术导则》进行了立项评审,经专家评审会评定,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起草单位按照学会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将意见书面反馈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木建筑学会专家委员会。
联系人:王春梅 18034886009
邮 箱:1175874466@qq.com
地 址:乌市红山路16号时代广场D座29楼
关于发布《隧道综合勘察及地质预报应用技术导则》立项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