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和有关企、事业单位:
由中共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政策研究和创新办公室起草的《全球溯源体系服务通则》、《全球溯源体系共建方 通则》、《全球溯源中心建设指南》、《全球溯源体系 开放应用指南》、《全球溯源体系 数据采集、存储和共享》、《全球溯源体系 信息系统架构规范》、《全球溯源体系 公共技术组件》、《全球溯源体系 溯源标识要求》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为保证团体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及可操作性,现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及专家认真审阅标准文本,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9、1.1-8.1)进行审查和把关,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并将意见反馈表(见附件9)于2022年7月3日前以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反馈至联系人,逾期未回复按无意见处理。
感谢您对促进会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1:《全球溯源体系服务通则》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全球溯源体系共建方 通则》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3:《全球溯源中心建设指南》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4:《全球溯源体系 开放应用指南》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5:《全球溯源体系 数据采集、存储和共享》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6:《全球溯源体系 信息系统架构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7:《全球溯源体系 公共技术组件》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8:《全球溯源体系 溯源标识要求》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1.1:《全球溯源体系服务通则》团体标准编制说明;
附件2.1:《全球溯源体系共建方 通则》团体标准编制说明;
附件3.1:《全球溯源中心建设指南》团体标准编制说明;
附件4.1:《全球溯源体系 开放应用指南》团体标准编制说明;
附件5.1:《全球溯源体系 数据采集、存储和共享》团体标准编制说明;
附件6.1:《全球溯源体系 信息系统架构规范》团体标准编制说明;
附件7.1:《全球溯源体系 公共技术组件》团体标准编制说明;
附件8.1:《全球溯源体系 溯源标识要求》团体标准编制说明;
附件9: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联系人:彭伟新;电话:15820243006;邮箱:652604651@qq.com
广州市南沙区经济合作促进会
2022年6月2日
附件9-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PDF版-定稿.zip
征求意见稿标准的编制说明PDF版.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