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协会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无人机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协会组织专家审查通过了《海岛场景无人机物流运行通用要求》(T/SHUA 2023—0003)团体标准,并报协会理事会批准,现予以公告。本标准自2023年10月01日实施。
关于发布《海岛场景无人机物流运行通行要求》团体标准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