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有关规定,经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标准化专业委员会批准,现我协会就团体标准《物业服务 第9部分:公共文化中心》立项并予以公示。如有单位或个人对标准项目的立项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实名以书面方式向我协会秘书处反映,并请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我协会将予以严格保密。
本协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020-85583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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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2023年7月31日
关于《物业服务 第9部分:公共文化中心》团体标准的立项公示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