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州市药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评估论证,湖州市药学会决定下达《药品生产从业人员培训管理规范》团体标准立项计划,现予以公告。
请各单位加强与有关方面协调,抓紧落实标准研制任务,保证标准质量和水平,按时完成团体标准制定任务。
湖州市药学会
2021年9月28日
湖州市药学会关于下达《药品生产从业人员培训管理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红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