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健康服务业促进会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团体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浙健促会函〔2023〕146号)》要求,相关单位牵头起草了《多学科诊疗门诊操作规范(征求意见稿)》(附件1)。
为进一步完善标准内容,根据《浙江省标准化条例》《浙江省健康服务业促进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单位/个人提出意见建议,并于2024年3月8日前将《浙江省健康服务业促进会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附件3)盖章/签字后报送至我会。
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jiancuhui@163.com;
2.通信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10号华龙商务大厦1311,邮编:310012;
3.联系人:
浙江省健康服务业促进会:张科杰,0571-87709107;
项目起草单位:黄震,15395836755。
附件
:
1.《多学科诊疗门诊操作规范(征求意见稿)》;
2.《多学科诊疗门诊操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浙江省健康服务业促进会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
浙江省健康服务业促进会
2024年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