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经协会秘书处及标准委员会讨论决定,《河南省好住房评价标准》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
批准立项。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严把标准质量关,按时完成标准的编制工作。
欢迎有意向参与以上标准编制工作的单位或个人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崔女士 0371-66069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