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专家:
根据《山东省食品质量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齐鲁师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提出的《发酵法5-氨基乙酰丙酸(5-ALA)》团体标准的立项和制定工作,特此公告。
如对标准项目立项和制定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联系人。
联系人及电话: 卞璨慧 13573175397
邮 箱:canhuibian@163.com
抄:齐鲁师范学院
附件:
《发酵法-5ala》团标立项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