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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食品质量促进会 关于《刘村梨膏》团体标准立项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2
发表人:
山东省食品质量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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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专家:

根据《山东省食品质量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枣庄市市场监管综合服务中心提出的《刘村梨膏》团体标准的立项和制定工作,特此公告。

如对标准项目立项和制定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联系人。

联系人及电话:卞璨慧  13573175397

邮箱:canhuibian@163.com


抄:枣庄市市场监管综合服务中心

山东省食品质量促进会

2024年12月2日

附件:

刘村梨膏团标立项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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