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儿童智能产品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未成年人智能教育硬件产品护眼规范》(暂定名)团体标准,经我会评审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有关起草单位严把标准质量关,广泛听取意见,认真做好标准编制工作,切实提高标准编制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联系人:王海军
电话:13535009969
邮箱:scipa2017@163.com
深圳市儿童智能产品协会
2024 年 6 月 25 日
深圳市儿童智能产品协会关于《未成年人智能教育硬件产品护眼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