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办医机构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2021版)》的相关规定,经组织申报、专家评审,提出了《综合细胞资源库质量控制体系规范》团体标准,拟立项为2022年度团体标准,现予以公告。
请参与《综合细胞资源库质量控制体系规范》团体标准起草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办医机构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2021版)》的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严把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订的质量和水平,增强相关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如单位和个人对拟立项标准项目存在异议的,请于4月18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新疆社会办医疗机构协会秘书处。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具体详实,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异议材料请署联系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萍 郭春燕
邮 箱:1677548691@qq.com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办医疗机构协会
2021年4月11日
新疆社会办医疗机构协会综合细胞资源库质量控制体系规范立项公告.pdf
新疆社会办医疗机构协会综合细胞资源库质量控制体系规范立项申请书.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