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办医机构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2021版)》的相关规定,经组织申报、专家评审,提出了《人类细胞遗传资源保藏库管理能力星级评价体系》团体标准,拟立项为2022年度团体标准,现予以公告。
请参与《人类细胞遗传资源保藏库管理能力星级评价体系》团体标准起草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办医机构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2021版)》的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严把标准质量关,促进人类遗传资源保藏库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体系的构建和完善。切实提高标准制订的质量和水平,增强相关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如单位和个人对拟立项标准项目存在异议的,请于5月27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新疆社会办医疗机构协会秘书处。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具体详实,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异议材料请署联系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萍 郭春燕
邮 箱:1677548691@qq.com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办医疗机构协会
2021年5月20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办医疗机构协会 关于人类细胞遗传资源保藏库管理能力星级评价体系的立项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