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及《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2021年版)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发挥团体标准在行业支撑和引领发展中的作用,全面提升宽甸县柱参的生产和销售企业的产品核心竞争力,增加其经济效益,全面推进柱参种植和销售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本协会现就2021年度团体标准项目征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征集要求
1. 标准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和重复。
2. 标准选题应聚焦在柱参生产、销售以及流通环节,促进本行业运行规范化。对于技术成熟、基础工作扎实、技术文件较完善的标准草案优先立项,进入快速制定程序。
3. 标准内容应具有一定代表性,鼓励相关单位或个人联合提出申请,执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4. 项目申请单位或个人应具备一定工作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和人员条件,经费由申请单位承担,参与单位或个人可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同时欢迎全国柱参有关行业单位或个人积极参与。
5. 申请文件应清晰、明确,涉及知识产权等相关问题应如实填报,并提交证明材料。
二、 报送要求
1. 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填写《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表》(见附件),电子版文件(word格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纸质版盖公章后(一式三份)寄至协会秘书处。协会会员单位的申请意向将被优先考虑。
2. 协会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立项情况进行公示。
3. 标准立项后,申请单位需按《宽甸满族自治县柱参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团体标准编制相关工作。
4.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25日,以寄、发送日期为准。
三、联系方式
地 址:丹东市振江镇石柱子村
邮 编:118211
联 系 人:纪春利
电 话:15941593387
邮 箱:huinong99@163.com
具体有关申报表格填写见附件。
2 关于征集2021年度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