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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环境与辐射防治协会关于 《回收正丙醇》和《回收2-甲基四氢呋喃》两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5-08-18
发表人:
浙江省生态环境与辐射防治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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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由浙江省生态环境与辐射防治协会归口、浙江工商大学、浙江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的《回收正丙醇》和《回收2-甲基四氢呋喃》两项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与辐射防治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请有关单位及专家对本标准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并于2025918前以邮件方式将《浙江省生态环境与辐射防治协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反馈至浙江省生态环境与辐射防治协会。逾期未回复按无意见处理。

团体标准清单

序号

标准名称

申报单位

1

回收正丙醇

浙江省生态环境与辐射防治协会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

回收2-甲基四氢呋喃

 

 

联系人:张艳君     联系电话:0571-28860960

电子邮箱:2102701967@qq.com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306 号(邮编:310012

 

附件1回收正丙醇(征求意见稿)

附件2回收正丙醇(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3回收2-甲基四氢呋喃(征求意见稿)

附件4回收2-甲基四氢呋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5浙江省生态环境与辐射防治协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

 

 

 

 

浙江省生态环境与辐射防治协会

                        2025818

《回收2-甲基四氢呋喃》团体标准.docx

《回收2-甲基四氢呋喃》团体标准-编制说明.docx

《回收正丙醇》团体标准-编制说明.docx

关于 《回收正丙醇》和《回收2-甲基四氢呋喃》两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函.pdf

《回收正丙醇》团体标准.doc

浙江省生态环境与辐射防治协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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