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由浙江省生态环境与辐射防治协会归口、浙江蓝景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的团体标准《船舶污染物数字化管理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与辐射防治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请有关单位及专家认真审阅标准文本,对本标准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并于2024年11月15日前以邮件方式将《浙江省生态环境与辐射防治协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附件3)反馈至浙江省生态环境与辐射防治协会。逾期未回复按无意见处理。
联系人:张艳君 联系电话:0571-28860960
电子邮箱:2102701967@qq.com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306 号(邮编:310012)
附件
1.船舶污染物数字化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2.船舶污染物数字化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浙江省生态环境与辐射防治协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
浙江省生态环境与辐射防治协会
2024年10月15日
船舶污染物数字化管理规范草案.pdf
船舶污染物数字化管理规范编制说明.pdf
浙江省生态环境与辐射防治协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doc
关于 《船舶污染物数字化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函.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