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矿业联合会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矿业联合会团体标准制定(修订)程序文件》的有关规定,浙江省矿业联合会秘书处对浙江省地质院提交的《浙江省地质灾害监测点建设规程》团体标准立项申请进行了审核,符合立项条件,准许立项。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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