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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动物保健品协会关于发布《兽药制剂用柴胡蒸馏液》《兽药制剂用柴胡提取液》《兽药制剂用柴胡提取物》《兽药制剂用柴胡颗粒》四项团体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7
发表人:
山东省动物保健品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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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动物保健品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兽药制剂用柴胡蒸馏液》《兽药制剂用柴胡提取液》《兽药制剂用柴胡提取物》《兽药制剂用柴胡颗粒》四项团体标准经过调研、立项、起草、广泛征求意见,专家组进行了评审、论证,通过了四项团体标准审定。

现批准发布《兽药制剂用柴胡蒸馏液》《兽药制剂用柴胡提取液》《兽药制剂用柴胡提取物》《兽药制剂用柴胡颗粒》为山东省动物保健品协会团体标准,标准编号分别为T/SDAHA 001-2025、T/SDAHA 002-2025、T/SDAHA 003-2025、T/SDAHA 004-2025。

此四项团体标准于2025年4月27日发布,自2025年5月26日实施。

现予公告。


TSDAHA 001-2025 兽药制剂用柴胡蒸馏液.pdf

TSDAHA 002-2025兽药制剂用柴胡提取液.pdf

TSDAHA 003-2025兽药制剂用柴胡提取物.pdf

TSDAHA 004-2025兽药制剂用柴胡颗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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